延安解放日报中的广告八

发布时间:2020-10-9 19:31:51   点击数:

广告科在延安《解放日报》创刊伊始便已建立,作为经理部的下设部门,专门负责广告业务的征集、选用、刊登等工作。年5月16日,创刊第二天的《解放日报》刊登第一条关于刊登广告的启事,自此开展广告业务。年5月23日,又发布了一则详尽的广告发布规则,对广告种类、内容、形式等做了详细规定。年4月29日,《解放日报》社文化供应科取代广告科,着手承办所有广告业务。年5月13日,文化供应科拓展“专门设计承印、包装、仿单、商标、广告”等业务,使得广告业务日趋成熟和完善。[1]年由于战乱广告业务有所衰退,报纸第四版常常只有一两篇广告甚至多日没有一篇广告。总体而言,《解放日报》的广告业务大致经历了年-年兴起,年-年迎来小高潮,年之后逐渐衰落的过程。[2]尽管延安时期《解放日报》的七年办报过程有所起伏,但其广告业务几乎没有中断过,服务于民众的延安《解放日报》的广告文化与信息生产也没有中断。

下图是年5月6日《解放日报》中刊登的一则广告科启事,以征集刊户刊登广告,全文如下:

本报广告科启事

本报报头两旁之广告地位,欢迎各界刊登长短期广告,从一九四三年一月一日起,刊登广告价目及手续如下:一、报头一边每日一百二十元(不超过四百字)。二、小广告以百字计算,每百字每日四十元。三、刊登广告时,最好于前三日接洽,以免延误。四、刊登广告时,广告稿与广告费同时并收。五、邮寄之广告可挂号,以免遗失,不付广告费者概不刊登(并要有机关或商店介绍信)。长期广告可与本科面议。

解放日报社广告科

点评:这则广告科启事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解放日报》有关广告刊登的要求。包括广告的种类(长期、短期)、版面位置(报头两旁)、价目(报头一边元、小广告40元)、字数(报头不超过字)、刊登时期(提前三日接洽)、邮寄方式及其他要求等信息。业务宣传十分详尽,初具现代广告业务雏形。另一方面,《解放日报》对于广告刊登也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启事中明确要求刊登广告者“要有机关或商店介绍信”,以提供介绍信的方式进行预先的广告审核。党报性质的《解放日报》征集广告方式对广告刊户并非来者不拒,与当时发达地区的民营报纸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广告业务经营呈现出明确的不同,体现出解放区广告经营服务于社会效益和政治大局的整体导向。参考资料:[1]王晓玉.延安《解放日报》的广告文化生产及传播[D].西北大学,.[2]黄月琴.延安《解放日报》广告经营理念与广告特色分析[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04):-.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转载请注明:http://www.ribaozhoukan.com/rbjs/977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